美育活动

关于举办辽宁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9728太阳集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9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举办辽宁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辽教通〔2026〕10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美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9728太阳集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大艺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明德引领风尚,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充分发挥美育的育人功能;坚持守正创新,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丰富形式和载体,扩大活动覆盖面;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活动,引导学生在美的熏陶中塑造健全人格、涵养高尚品格,以艺术凝聚中国力量、以美育传播中国价值。

三、展演项目

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4大类。

四、参加人员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对象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和个人。

五、活动时间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

各教学单位、部门应按照本届展演主题,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强化普及性、提升参与率,努力让每个学生至少参与1项艺术活动,形成“班班有活动、人人可参与”的蓬勃局面。营造学校美育协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校级展演阶段

学校将举办9728太阳集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在组织开展校级现场展演展示并公示的基础上,推荐优质项目参加省级展演。学生参与率及获奖率将作为各教学单位及部门优秀组织奖评定的重要参考。

六、奖项设置

设教学单位及部门优秀组织奖,各类别项目一、二、三等奖等奖项。

七、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提高活动参与度。要把握好时间节点,认真填报材料,特别是参展人员、指导教师、作品名称等信息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再更改。凡不符合报送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作品将不予参评。

(二)各教学单位、部门报送各类展演项目时,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 真实、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违者取消评奖资格并追究责任。三年内已在省级及以上艺术展演或比赛中获奖的作品,此次不再接受申报。省教育厅有权将获奖项目在官方授权平台上展示,或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中使用,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八、报送要求

各类作品均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请各单位于5月28日前将作品、报名表及汇总表交至太阳集团网tyc9728(创新楼209办公室)。

联系人:

(一)太阳集团网tyc9728(美育教研室):

王海利 024-31262251

(二)艺术表演类联系人:

谢琪悦 15137885154

孙弋淼 18241787778

(三)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联系人:

王海利 13840385308

  15841904506


附件:

1.辽宁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辽宁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3.辽宁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4.辽宁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实践工作坊报送表

5.辽宁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汇总表

6.辽宁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汇总表

7.辽宁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汇总表




9728太阳集团美育工作委员会

太阳集团网tyc9728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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